我们接下来要记住,"历史 "一词与其说是过去意义上的 "过去",不如说是从过去衍生出来的。任何 "有历史 "的事物都是在 "成为 "的背景下产生的。在这种成为中,"发展 "有时是上升,有时是下降。以这种方式 "拥有历史 "的事物同时也可以 "创造 "这种历史。作为 "划时代的",它决定了 "现在 "的 "未来"。在这里,"历史 "意味着事件和 "影响 "的 "背景",它通过 "过去"、"现在 "和 "未来 "而延续。根据这种观点,过去并没有特别的优先权。此外,"历史 "指的是那些 "在时间中 "发生变化的实体的整体,实际上是人、人类群体及其 "文化 "的变迁和沧桑,有别于同样 "在时间中 "运作的自然。在这里,我们所关注的与其说是一种 "存在-历史化",不如说是一种实体领域,我们通过关注人的存在如何从根本上由 "精神 "和 "文化 "所决定,将其与自然区分开来,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自然也属于这样理解的 "历史"。最后,任何流传下来的东西都被认为是 "历史的",无论它是我们从历史学角度了解的东西,还是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东西,其来源都是隐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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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象学所理解的现象从来都只是构成 "存在 "的东西,而 "存在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某种实体的 "存在",因此,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揭示 "存在",我们就必须首先提出实体本身;而且我们必须以正确的方式这样做。同样,这些实体也必须以真正属于它们的那种进入方式展现自己。这样,现象的普通概念就变得具有现象学意义了。如果我们的分析是真实的,那么它的目的就在于,我们的出发点已经规定了我们的首要任务,即从 "现象学 "的角度确保我们的实体是我们的榜样。
既然我们已经限定了现象学的初步概念,那么 "现象学 "和 "现象学 "这两个术语也就有了固定的含义。在现象的遭遇方式中被给予的、可解释的东西被称为 "现象学";这就是我们在谈论 "现象学结构 "时所想到的东西。属于展示和阐释范畴并构成本研究要求的构思方式的一切都被称为 "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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