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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下来要记住,"历史 "一词与其说是过去意义上的 "过去",不如说是从过去衍生出来的。任何 "有历史 "的事物都是在 "成为 "的背景下产生的。在这种成为中,"发展 "有时是上升,有时是下降。以这种方式 "拥有历史 "的事物同时也可以 "创造 "这种历史。作为 "划时代的",它决定了 "现在 "的 "未来"。在这里,"历史 "意味着事件和 "影响 "的 "背景",它通过 "过去"、"现在 "和 "未来 "而延续。根据这种观点,过去并没有特别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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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这一表述有多种含义,人们既不把历史科学视为对象,也不把历史视为对象,而是把这一实体本身视为对象,在这些含义中,这一实体不一定是对象化的,把这一实体理解为过去的事物很可能是最重要的用法。我们说某物或其他东西 "已经属于历史",就体现了这种意义。在这里,"过去 "的意思是 "不再是现成的",甚至是 "仍然是现成的,但对'现在'没有任何'影响'"。当然,当我们说 "人们无法摆脱历史 "时,作为过去的历史也有相反的含义。在这里,我们所说的 "历史 "指的是已经过去但仍在产生影响的事物。无论如何,历史作为过去的事物,在 "现在 "和 "今天 "的意义上被理解为与 "现在 "相关,并以对 "现在 "产生影响的积极或消极的方式与 "现在 "相关。因此,"过去 "具有特殊的双重含义:过去无可挽回地属于更早的时代;它属于那个时代的事件;尽管如此,它仍然可以在 "现在 "出现--例如,希腊神庙的遗迹。有了神庙,"过去的一点 "仍然 "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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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召唤一个有罪的人 "是什么意思呢?召唤 "的含义是时间性。我们已经证明,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是时间性。在进一步的分析中,我们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大胆地推测一下 "有罪 "的本体论起源。<|endoftext|>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找到正确的立场,以解决历史本质的首要问题,也就是说,从存在论的角度解释历史性。这一立场是由原始历史性所决定的。因此,在我们的研究中,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对 "存在"(Dasein)的普通阐释中使用 "历史 "和 "历史性 "这两个表述时,我们所关注的是什么。这些表述有多种用法。历史 "一词最明显的模糊性经常被注意到,它并不 "模糊"。历史 "一词既可以指 "历史的现实性",也可以指可能的科学。我们将暂时排除 "历史 "在 "历史科学"(历史学)意义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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